《黃帝內經》心得

7)治則

  治則,是指治療的法則,它是從四診中所獲得的客觀資料,在對疾病分析綜合的基礎上提出來的臨證治療規律。這和一般所說的治療立法不同。對於治療某一種疾病的立法,是指治療某一病證的原則,而這些原則是按治療法則規定的。因為疾病的發展有一定的規律,治療疾病也應有一定的規律。但由於病人體質、環境等條件不同,疾病變化也有差別,因此,在臨床時必須按具體病情,來決定具體治療原則。
  不同類屬疾病,只要它在病變過程中具有共同的病理機制,即可運用同一治療法則進行處理;與此相反,雖同一疾病,但因病變過程中各個階段的病理機制不同,其治療原則也就不同。病理變化,雖極複雜,但其主要機制,總不外乎邪正的相搏和臟腑功能的失卻協調。因此,治療法則不出乎袪邪扶正與調整臟腑氣血的病理關系,使正勝邪衰,臟腑氣血的活動复歸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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