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熱藥總論
凡以清解里熱為主要作用的藥物,稱為清熱藥。清熱藥都是藥性寒涼,主要應用於熱病高熱、痢疾、癰腫瘡毒以及目赤腫痛、咽喉腫痛等所呈現的各種里 熱症候,即是《黃帝內經》所說〝熱者寒之〞的意義。
為了便於明白本篇內各種清熱藥的特點,將它分成六類分解之。
一)清熱瀉火藥 二)清肝明目藥 三)清熱涼血藥 四)清熱解毒藥
清熱瀉火藥,能清解氣分實熱,清熱作用較強,適用於高熱煩渴、脈洪實有力、苔黃或燥等里熱熾盛的症候。對體質虛弱的患者使用本類藥物時,當考慮 照顧正氣,勿令克伐太過,必要時可與扶正藥物配伍同用。
清肝明目藥,有清肝火、退目翳功效,適用於肝火亢盛目赤腫痛、目生翳膜等症;其中有些藥物可用過於肝陽上擾的癥候。
清熱涼血藥,常用於血熱妄行的吐血、衄血、血熱發斑疹及溫熱病邪入營血、熱甚心煩、舌絳神昏等癥。
熱邪入於營分、血分,往往傷陰耗液。本類藥物中,如生地、玄參等藥兼有養陰滋液作用,故在熱病傷陰之時,應用此類藥物有標本兼顧之效。
清熱涼血藥,一般適用於熱在血分之病癥,如果氣血均熱盛,可配合清熱瀉火藥同用。
凡功能清解熱毒,適用於各種熱毒病癥的藥物,就叫清熱解毒藥。由熱毒引起的病癥主要是指丹毒、臃腫、喉痹、痄腮及痢疾等疾病。